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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监管风暴,证监会逮了哪些鼠,打了哪些狼?
发布时间:2017-02-11【大 中 小】
打妖精、逮鼠打狼、严惩挑战法律底线的资本大鳄,这是证监会去年以来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具体体现。那么,到底“逮了什么鼠”、“打了哪些狼”、“打妖精的武器有哪些呢”?   中国证监会2月10日公布的“2016年稽查执法情况”报告给我们解开了谜底。   谜底一:“逮鼠打狼”绝不手软   2016年来案件总量高位运行——   2016年,证监会系统共受理违法违规有效线索603件,启动调查551件;新增立案案件302件,比前三年平均数量增长23%;新增涉外案件178件,同比增长24%;办结立案案件233件,累计对393名涉案当事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冻结涉案资金20.64亿元;55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已对其中45起立案侦查,移送成案率创历史新高,综合执法成效进一步显现。   同时,打击范围进一步扩大。去年案件查处向并购重组、新三板、基金、债券、期货等多领域和交易、托管、审计、评估等多环节大幅延伸。   其中,上市公司高管及其亲属仍然是内幕交易的主要群体,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公职人员以及银行、保险、信托从业人员也有涉案。市场操纵主体涉及个人大户、新三板挂牌公司、券商、信托、私募基金等主体,机构违法主体占比明显上升。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主体从公募基金向私募基金、证券、保险多个行业蔓延,从投资环节向研究、交易、托管多个环节延伸。   谜底二:集中于信披违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2016年,作为传统类型案件的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立案案件共计182件,占案件总量的63%,上述类型案件分别占比为24%、21%、15%,居于案发数量前三位。   其中,信息披露违法涉及的中介机构新增立案案件25件,同比增长67%,体现了对信息披露违法所涉各环节实行全面追责的执法成效。   操纵市场案件中,出现了信息操纵、跨市场操纵、国债期货合约操纵、跨境操纵等多起首例案件,呈现了传统案件加速演变、更趋复杂的特点。   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打击力度的持续提升,新增“老鼠仓”立案案件28起,同比增长87%。查办14起新三板领域违法案件,占新增立案案件总量的5%,涵盖财务造假及信息披露违法、操纵股价等多种违法行为;查办13家私募机构的违法行为,实现“以点带面”打击效果。   今年伊始,证监会也将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在已公布的10多宗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例中,内幕交易案和操纵市场案成为严打对象。   谜底三:证监会“打妖精”的三大“法宝”   1 “六位一体”线索渠道架构   以大数据筛查为突破,进一步构建完善以交易所一线监控、举报系统、舆情监测系统为基础,以派出机构、日常监管部门、其他监管机构报送线索为补充的“六位一体”线索渠道架构,开发内幕交易等辅助分析模型,实现对重大、热点问题的综合深层次分析研判,线索分析处理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这样做的效果非常明显:2016年,证监会系统受理的有效线索603件中,启动调查率达到91%,较去年同期增长18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   2 专项执法行动   证监会以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批次部署、类案推进,严厉打击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中介机构不勤勉尽责、操纵市场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共计涉及30起案件。证监会跨地区调配执法力量,创新案件调查组织管理机制,全力推进专项执法行动案件查办工作。   3 发挥监管执法合力   2016年,证监会不断加强与人民银行、网信办、国税总局、审计署等单位的协作,优化线索通报、信息共享、执法协作等全方位合作;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形成重点打击、优势互补、紧密联动的执法新格局。   举例:   针对2016年移送公安机关的“老鼠仓”案件占比较高的状况,证监会与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老鼠仓”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加强与境外执法机构的协作,联合香港证监会,成功查办唐某博跨境操纵市场案,并以此为契机,稳步推进跨境执法协作机制,为两地市场互联互通保驾护航。   未来,证监会“打妖精”的“武器库”将进一步升级。比如,加快推进中央监控系统案件线索综合分析平台、稽查执法综合管理平台、电子取证支持平台的开发建设,强化调查取证设备配置水平,进一步提升调查取证能力。   再如,强化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执法培训,有力提升稽查干部专业化水平,引导激励稽查干部进一步树立“特别能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稽查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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