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工商机关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贯彻落实好中央有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决策部署。
《通知》指出,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要求,是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主管有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在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中肩负着重要责任。
《通知》要求,明确把握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主要内容,在活动中着重做好7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推进食品行业诚信建设。二是大力开展创建文明集市、诚信市场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对市场主体的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四是认真整治广告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行业自律。五是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商标知识产权文化。六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七是充分发挥各类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积极引导市场主办者、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遵守道德准则,诚信自律,履行好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
《通知》明确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工作方法。
《通知》指出,确保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取得实效,必须遵循道德建设规律,坚持重在建设、正面引导,突出重点、分类治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结合实际,准确把握工作思路,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不断推进活动深入开展。一是把公民道德教育贯穿始终;二是开展道德问题自查自纠;三是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和群众评议;四是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五是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按照“三个过硬”的标准提高干部素质;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深入开展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做到文明服务、高效服务和优质服务,着力树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推动各类协会自身建设,建立健全行规行约;高度重视,将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摘自国家行政管理总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