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国税局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做好税收服务工作,支持和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2011年,黄山市游客总接待量超过30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51.03亿元。
黄山市国税局制定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全市旅游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梳理18项支持旅游业快速发展的税收政策,扶持旅游产业发展。选择有发展潜力的旅游企业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及时提供税收政策信息,帮助其防范和控制税收风险。
支持歙砚、徽墨、竹制品雕刻等旅游工艺品加工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根据政策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税收负担,去年全市736户一般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1.1亿元。认真落实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全市共14000余户个体工商户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未达起征点户数占个体总户数的96%,全年免征增值税1150万元。
该局还组建服务小分队送税法进乡村,服务旅游农业开发,宣传涉农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农民从事旅游农产品种植、养殖、采集、捕捞以及自产农产品初级加工。在67个偏远乡镇设立税收服务网点,方便涉农企业和农民就近咨询税收政策和代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