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首页
欢迎来到上海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财税专栏
税务服务-税务代理
|
税务服务-税务鉴证
|
税务服务-税务筹划
|
税务服务-税务顾问
|
财务服务
工商专栏
内资-设立
|
内资-变更
|
内资-注销
|
内资-特殊
|
外资-变更
|
资质审批
|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
|
代表处设立、变更、注销
|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
人事与培训
人事服务-人力资源外包
|
人事服务-劳务派遣
|
人事服务-代缴劳务费、偶然所得税税金
|
人事服务-猎头服务
|
人事服务-代办就业证和人才引进居住证
|
培训服务
法律专栏
公司与并购法律服务
|
税法法律服务
|
劳动法法律服务
|
诉讼与仲裁业务
|
金融与投资法律服务
审计专栏
审计服务
|
验资服务
|
商务咨询服务
|
财税顾问服务
|
管理咨询服务
|
资产评估
IPO专栏
IPO-资产重组
|
IPO-内控设计
|
IPO-内审外包
实务案例
实务案例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
相关下载
工商--法规类下载
|
工商--内资类下载
|
工商--外资类下载
|
工商--资质审批类下载
|
税务下载
当前位置 >
首页
>
财税要闻
新华网: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备案简化
发布时间:2015-03-04【
大
中
小
】
新华网: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备案简化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两份公告,明确了部分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后续管理,确保放得下、接得上、管得好。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共取消48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占国务院取消和下放全部审批项目的15.43%,取消并不是“一放了之”,应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税务总局称,此次发布两个公告主要是针对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种有关审批事项和部分征管事项审批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的要求。 其中,针对取消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税务总局明确了后续管理,在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方式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了备案手续,对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4年及以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正常的纳税申报了解情况,不再另行备案,既避免了让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又较好利用税务机关已掌握信息加强了管理。 来源:新华网
总部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725弄9号 联系电话:021-63316161
Copyright(c) 2011 www.feresh.com 上海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08237号-2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58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