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 首页 欢迎来到上海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财税专栏 税务服务-税务代理 | 税务服务-税务鉴证 | 税务服务-税务筹划 | 税务服务-税务顾问 | 财务服务
  • 工商专栏 内资-设立 | 内资-变更 | 内资-注销 | 内资-特殊 | 外资-变更 | 资质审批 |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 | 代表处设立、变更、注销 |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
  • 人事与培训 人事服务-人力资源外包 | 人事服务-劳务派遣 | 人事服务-代缴劳务费、偶然所得税税金 | 人事服务-猎头服务 | 人事服务-代办就业证和人才引进居住证 | 培训服务
  • 法律专栏 公司与并购法律服务 | 税法法律服务 | 劳动法法律服务 | 诉讼与仲裁业务 | 金融与投资法律服务
  • 审计专栏 审计服务 | 验资服务 | 商务咨询服务 | 财税顾问服务 | 管理咨询服务 | 资产评估
  • IPO专栏 IPO-资产重组 | IPO-内控设计 | IPO-内审外包
  • 实务案例 实务案例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
  • 相关下载 工商--法规类下载 | 工商--内资类下载 | 工商--外资类下载 | 工商--资质审批类下载 | 税务下载
当前位置 > 首页 > 财税要闻
“个人所得税”究竟该如何缴纳?
发布时间:2013-03-04【大 中 小】

根据1994年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其中包括房产。

征收方式

1、查验征收:纳税人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原值-契税-相关税费-合理费用)×20%

2、核定征收: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相关税费、合理费用如何界定

南京市税务部门相关人士述说,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计征方式历经多次调整,目前执行的规定是,除了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两个条件需同时具备)之外,其余房产一律要征收卖房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通常是按核定征收,也就是售房总价的1%计算。“好处就不用多说了,卖过房子的都很清楚,主要就是省钱”,该人士称,也有卖房人选择按差额的20%缴纳,因为其房子增值慢,差价部分很少,但是这种情况占总数的0.1%都不到。

根据国务院“国五条”细则的要求,凡是能查询到原值的,都必须要按查验征收的方式,也就是所谓的差额的20%,那么在计算税额时,计税价格、原值、契税都好计算,“相关税费”和“合理费用”究竟该如何界定呢?

该人士告诉说,“相关费用”是指转让房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费用,就南京市而言,主要是5.6%的营业税。“合理费用”则包括装修费、手续费、公证费等,尤其要说明的是,装修费是有限额标准的,商品房最高可以扣除房屋原值的10%,公有住房、经适房最高可以扣除原值的15%。

 

假设一套100万购入的房产,现在以200万的价格出售,按照查验征收的话,计税价格为200万,原值为100万,契税为1万(假设购入时税率为1%),相关税费(主要为营业税)是11.2万元,合理费用为装修费(15万,能提供发票)、手续费、公证费合计5000元,那么其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00-100-1-11.2-15-0.5)×20%=14.5万,并非是买卖价差的20%即20万元。

总部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725弄9号 联系电话:021-63316161
Copyright(c) 2011 www.feresh.com 上海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沪ICP备14008237号-2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58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