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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扩大试点方案及细化标准未确定
发布时间:2012-09-12【大 中 小】
针对网友提出何时开征房产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表示,由于对个人住房征税涉及面广,且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扩大试点方案以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但将充分考虑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对属于基本住房需求部分会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增加了住房的持有成本,有利于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从而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也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 缩小贫富差距。基于上述考虑,经国务院同意,上海、重庆两市于2011年1月28日启动了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总结沪、渝两市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推进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问题。由于对个人住房征税涉及面广,且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扩大试点方案以及细化的征收标准和办法尚未最终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也有利于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此外,截至目前,两市试点运行平稳,为推进改革积累了经验。

  目前,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的要求及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正在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总结沪、渝两市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推进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由于增加了住房持有成本,还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投机行为,但其作用是有限的。决定房价高低的关键是供求关系,调控房价、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需要财政、金融等经济措施与行政措施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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