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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人享受小微企业政策优惠
发布时间:2012-03-12【大 中 小】

本报记者 单晓宇 张剀 
    温家宝总理此次所作政府工作报告共7次提及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成为新的热词。在连日来的小组讨论上,经济界政协委员聚焦小微企业,呼吁给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胆子再大一些,步子再快一些”,让更多人从中受惠。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首先建言,扩大小微企业认定的覆盖面,将农民、个体工商户纳入小微企业的类型,让他们也能享受到小微企业享有的税收减免等政策。

    “各地工商户没有单列的需要。只要有铺面,包括租下来的铺面,到各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那就是小微企业。”厉以宁提出,甚至包括农民的家庭果园、蔬菜大棚、家庭养殖场,实质上也都是小微企业,只要挂牌就行。厉以宁表示,若放开认定标准,上述群体就能享受到小微企业优待,如税收减免、获得融资方面担保等。

    厉以宁的话得到多位委员认同。政协委员、广东省总商会副会长梁志敏呼吁,在操作层面应出台相关认定标准,尽快加速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地,让更大的群体得到实惠。委员们认为,现在的划分标准将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分割成了两个体系,事实上,个体工商户跟小微企业一样面临困难,应该跟小微企业一样,享受通用的政策优惠。有的委员提出“甚至可以针对个体工商户,实施更为特殊的政策优惠。”

    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原监事长谢渡扬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出台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后,他对北京、河北、深圳等地的小企业主进行了调研。他在调研中发现,虽然一些小微企业,例如涉农小微企业,已经享受到了政策优惠,但总的来说,小微企业税负仍处于较高水平。“各种隐性的、显性的税、费导致小微企业平均税负高达40%”,究其原因,谢渡扬认为,大部分地方政府在执行降低小微企业税负政策时,没有实行“普惠制”,而是设定了若干限制条件。许多小微企业业主对这些减税、减费的政策并不明晰,“另外,要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去享受这些优惠,还是比较难的,不是那么顺当”。

    谢渡扬认为,以国家现在的财力来看,完全有给小微企业进一步减税减负的能力,他建议国家在这方面采取力度更大、更密集的措施。在具体如何“减”上,他建议,中央指导地方,尤其是经济发达、税收情况比较好的地方,采取“普惠制”,不再设定很多复杂的标准和限制,让小微企业轻松地享受到税收政策支持。

    这个观点得到多位企业界委员的支持,国家在出台针对小微企业的扶植政策时不要设限制,要有普遍性,让所有类型的小微企业都可以享受到政策优惠。

    更有多位委员认为,小微企业的主要贡献在于解决就业问题,而不是税收,呼吁对小微企业直接“免征税”。政协委员、上海培罗蒙西服公司总经理金建华表示,“办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成本就是交税,政府在不同时期制定正确的税收政策,不但能够促进企业发展,而且能够帮助社会就业。尤其是对小微企业,它们在就业方面作出了很大贡献,更加需要政策扶持。”

    政协委员、江苏省工商联副主席汤燕雯呼吁:“像免征农业税一样,有计划地制定一个分阶段逐步实施的时间表,通过逐步提高税收起征点和降低税率等各种税收优惠措施,不断减轻小微企业的实际税负,直至免征小微企业的全部税费。”

    委员们同时提醒,小微企业“也不要躺在政府身上”。小微企业不断新生、淘汰,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表现,应当做好自己的主业,用专精特性为自己谋得市场一席之地。同时,加强财务资金管理,广泛利用社会平台,比如与大企业合作,拓展自己的业务。

---上海财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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